有关立法规定,只要还清了所主张的建筑、任何性质的改进和所有设备(包括专业用途的设备或提供该财产的家具)的财产,就将不可扣押。艺术品和华丽的装饰品被排除在这种不可夺取性之外,即对于活动的生存或发展来说不必要的物品。 这种不可扣押性仅适用于与资产本身、执行实际担保(即债务人想要作为抵押品提供的资产)以及工人信贷及其各自的社会保障缴款相关的债务。 在实践中,有关立法并没有带来任何法律创新或新颖性。这是因为,作为一项规则,当争议的另一方是慈善医院债务人或 Santa Casa de Misericórdia 时,法院已经对债权人实施的紧缩行为施加了严格的限制。此外,《民事诉讼法》本身已在其第 833 条中纳入了被视为不可扣押的资产,法官已实施了此类限制。